R V COLE - 1994年
303字(1页)案例摘要
管辖权:英国法律
R V COLE [1994]卷曲。L.R.582.
捍卫“胁迫情节”需要直接和立即威胁
事实
上诉人(C)被判犯有两名抢劫案。他声称辩护了胁迫在他欠金钱的基础上,因为他欠了对他,他的女朋友和孩子造成威胁的金钱。
问题
审判法官裁定胁迫措施是不适用的,因为如果被告的被告被被告被指控的被告被告被告的威胁,那么被告人被告。如果他没有犯下有关抢劫,C并没有威胁不愉快的后果。相反,对他的债务有关的威胁与他的债权人有关。因此,他不能依靠防守。C在审判法官被审判的基础上进行了上诉,该法官太受限制了对胁迫的辩护。
握住
上诉法院驳回了上诉。它在威胁和胁迫下,胁迫之间的区别(即必要性)。由于审判法官概述的原因,威胁胁迫的辩护并不适用于C.为了依靠胁迫的胁迫,在建议之间的联系方面应该具有强大的直接和即时性。危险和犯罪罪。由于C的案例缺乏迫在眉睫的危险,法院驳回了上诉。该法院拒绝扩大胁迫辩护的范围,直到辩护的各个方面都被履行了法定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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